articleList

培养动态

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及毕业资格初审的相关工作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培养环节有效实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校2026季学期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及毕业资格初审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培养环节制度。

一、培养环节的完成要求及报送材料

image.png

备注:

1.如以上必修环节的完成截止时间与本人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出入的,请以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为准;

2.以上所列必修环节仅为公共必修环节,其他环节请以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准其他环节情况统计表参考附件8

二、培养环节有关规定和填报表格

研究生培养环节的有关规定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培养制度目录中查阅或下载;研究生使用的所有培养环节相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综合服务下载中心培养资料目录中下载

目前实践训练、学术研讨与报告、专业实践等环节于线上进行,各导师及学院请严格审核附件信息是否上传齐全。

三、培养环节的组织落实与信息报送

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必修环节的指导;各学院、学科相关负责人应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时间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必修环节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研究、毕业答辩申请等的顺利进行。

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落实,督促学科及时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有关安排(见附件)提前报送至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同时报备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安排专人督查培养环节的进展和实施效果。考核结束后,学科专业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将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考核情况报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验收研究生材料时须认真检查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各项意见及签字、日期是否齐全,并审查各环节是否已在新系统完成填报及结果录入。

四、专业实践相关通知

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填写专业实践计划审核通过后开展实践。每个实践阶段完成后,研究生及时登陆系统在专业实践考核处填写阶段小结,保存后导出打印,由实践单位指导负责人评定、签字盖章后,将该单位意见扫描上传

在专业实践全部结束时再完成总体的总结报告填写(总结报告字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为准),提交后由指导教师结合各阶段的实践情况进行总体评定,审核完成后获得学分。

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始前,各学院要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保密和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详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办法》(附件14),相关附件学院需留档。

、毕业环节初审相关通知

申请2026秋季学期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必须完成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选修的课程和各培养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

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毕业研究生所完成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通过毕业申请,且各项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

(一)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审核

培养计划由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或实践研究计划组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培养计划由研究生保存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自动完成审核,同时系统将按照课程学习计划自动完成课程学分审核。

(二)培养环节审核

1.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等环节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系统中填报,请注意提醒研究生、导师及各环节秘书及时完成新系统中的提交、审核或结果录入。

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纸质版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由所在学院存档。学术型研究生开题通过的时间与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间隔须满一年,否则不允许申请答辩。

2.其余培养环节

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专业实践等其余培养环节注意审查其次数、累计时长、完成时间等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且需重点审核附件是否提交齐全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结果录入的方式(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结果录入)。其余培养环节学生需上传至系统,导师及学院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其余环节均需要采取审核流程(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

六、材料报送时间

毕业资格初审

各学院请于2026930前完成拟申请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培养环节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并在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处完成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即可在学生端登陆答辩系统参与后续毕业答辩流程。

各学院请于20261110前通过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导出数据下载按照附件格式汇总后附件10,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同时,请于20261110前将系统中本年度两学期毕业资格初审通过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纸质材料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附件8及附件9格式统计汇总后报送至培养办主楼214,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系统显示课程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请学院填写附件11,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培养环节情况汇总表

各学院请于20261231前将2026年两学期全部毕业生培养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336385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