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牵引作用,提高项目的研究水平和实际效益,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项目要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聚焦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培养方案改革、人工智能建设、课程体系优化、专业学位培养机制探索等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解决方案,形成科学系统的研究成果。
(二)突出重点。重点资助受益面广、推广价值大、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三)鼓励创新。鼓励紧密结合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实际,从理论探讨、方法研究、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创新探索新的途径和领域,力求突破。
(四)交叉融合。支持跨学校、跨培养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支持吸纳政府、行业、企业单位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共同探索多学科、多类型交叉融合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三、项目申报说明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具体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年度经费确定。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项目负责人以项目参与人身份不得同时参与三项(含三项)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成员。
2.为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成果应用切实有效,存在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负责人有正在建设中的研究生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
(2)负责人有已列入上级管理部门立项的研究生教育课题建设项目的;
(3)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本年项目立项申报指南的。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重点项目需以学院或学科为单位集中优势资源申报,一般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所有项目均需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统一评审。
2.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4月7日前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6年度立项申报指南》(附件1),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学院公示至少3天无异议后,将电子版、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于2026年4月10日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校级评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级评审,具体的评审通知依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获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照学校财务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6月30日经费执行率不得低于55%;9月20日经费执行率不得低于85%,11月25日前经费执行完毕,不能按期执行的经费学校将统筹使用。
4.结题验收:各立项单位严格进行结题验收,并于2027年4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结题项目需凝练关键性突破成果,各单位要加强项目执行成效的过程跟踪和考核。对项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研究生院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对项目完成情况差的单位,研究生院将在下一年下调经费支持力度。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338106
电子邮箱:peiyang@bjfu.edu.cn
办公地址:主楼214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6年度立项申报指南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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