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动态
各学院:
自我校于2011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选拔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制度以来,首批42名2011级学业辅导员已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一年的聘期也已经结束。为对2011级全体学业辅导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估,同时评选校级优秀学业辅导员,按照《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新生学业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1级全体学业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2011级学业辅导员(共42名)。
二、考核程序
学业辅导员工作考核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测评、学业辅导员自评和学院考核等三个环节。其中学生测评成绩占50%,学业辅导员自评成绩占20%,学院考核成绩占30%。各环节最终评定成绩由学院进行汇总后,上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考核原则
学业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面考察学业辅导员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学业辅导员工作开展和学风建设等情况,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四、考核步骤
1、学生测评(占总成绩50%)
学生测评采用《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测评用)》(附件1),根据学业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由各2011级本科生班级班长组织本班学生,对学业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各班级参加测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班级学生人数的80%,否则测评结果无效。学生测评的最终成绩由班长进行统计计算并上报给学院指定负责人。
2、学业辅导员自评(占总成绩20%)
学业辅导员自评采用《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辅导员自评用)》(附件2)。由学业辅导员自行完成,并将自评成绩连同学业辅导员工作手册及年度工作总结一起上交给学院指定负责人。
3、学院考核(占总成绩30%)
学院考核采用《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院考核用)》(附件3),建议各学院成立学业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等担任考核小组成员。测评小组应认真检查学业辅导员上交的工作手册和年度工作总结,结合其日常工作表现及配合学院开展工作的情况,对其工作成绩进行评定打分。
4、计算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由学院按照学生测评占50%、学业辅导员自评占20%、学院考核占30%的比例进行汇总计算,并填写《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总表)》(附件4)。
5、确定考核等级
各学院根据学业辅导员考核的最终成绩,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合格以上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发放津贴。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考核结果同时计入《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总表)》(附件4)。
6、推荐校级评优
对考核合格以上者,学院按照本学院学业辅导员人数30%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业辅导员评选的人员名单。各学院具体人数分配详见《各学院推荐学业辅导员参加校级评优人数分配表》(附件5)。
五、学校评优
学校将从各学院推荐参评的学业辅导员中评选出13名校级优秀学业辅导员。校级优秀学业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参评校级优秀的学业辅导员进行评优答辩,根据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及学业辅导员日常考勤成绩(满分10分)进行排名,并评选出校级优秀学业辅导员。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前,汇总本学院学业辅导员的《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总表)》(附件4),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其他测评表格由学院自行留存,无需上交。
《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总表)》(附件4)最终填写完成后,将存入学业辅导员个人档案。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测评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院考核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辅导员自评用)》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2011级学业辅导员工作评价表(总表)》
附件5:《各学院推荐学业辅导员参加校级评优人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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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