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动态
各学院、学科、研究生:
2007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在12月28日召开,各学位分委员会应在12月25日之前召开。请2007年秋季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12月25日下午4:30之前将所有答辩材料上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不按期上交答辩材料而造成不能提交本次学位会表决授予学位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的提交务必按照各学院的要求按期完成。
研究生在提交答辩材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论文答辩完成以后,需先由研究生答辩秘书在网上提交答辩结果,否则研究生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材料提交;
(2) 然后: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所有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论文题录、研究成果统计表、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情况表等)。上传的所有材料请务必按照《关于2007届毕业研究生上传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与题录的规定和有关通知》中的要求进行;
(3)第三:在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然后到校图书馆提交一份学位论文后并从图书馆取回加盖图书馆公章的回执单;
(4)第四:按照博士生/硕士生答辩材料上交清单目录,整理各项答辩材料(注意签字、盖章、照片等均须齐全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刻录学位论文光盘,学位论文光盘上必须注明研究生姓名、学科专业、学号。将各项材料整理齐全后上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处213(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
(5)答辩材料上交时间最晚截止到12月25日下午4:30,过期不候!不能按期提交材料者将不能提交校学位会讨论学位授予事宜,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重视。
(6)学位论文需做重大修改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光盘和网上上传学位论文等可以延迟到2008年1月15日完成,但答辩材料务必于2007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齐全!
(7)由于2007年教育部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调整,重新开发了“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故为了按照新的要求上报我校的学位授予信息库,2007年秋季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必须填写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新修订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签字确认后与其他答辩材料一起上交。请各位研究生务必保证填写信息的准确性,以免给本人以后的学位认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处
2007年12月17日
附:博士生材料上交清单:
1、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已提交学位办者不需要再提交);
2、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名单审批表;
3、学位论文评议书(5-7份);
4、学位审批表(1份);
5、学位授予材料(1份);
6、答辩评分表(5-7份);
7、答辩表决票(5-7份);
8、博硕论文同意发表的声明(1份)(学位论文申请保密者不需要提交);
9、论文修改登记表(1份);
10、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2份;
11、发表文章复印件(至少2份);
12、学位论文(7份);
13、图书馆回执;
14、光盘(注明姓名、学号、学科专业)2张
15、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本人签字确认)。电子版要求发送到liucq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