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动态
学院、有关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09年1月8日会议审查通过,同意授予李俊等50名研究生博士学位和张潇宵等17名研究生硕士学位。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和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2009年1月8日到2009年4月8日)为异议期。
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具名反映公布的李俊等50名博士和张潇宵等17名硕士学位获得者存在的问题。
联系部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处
受理电话:010-62338234;010-62339194 传真:010-62337873
E-mail: yjsy@bjfu.edu.cn,jlm@bjfu.edu.cn
200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