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及2012年秋季毕业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2012年秋季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2年秋季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并请各学科、导师及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提交答辩申请时间:9月6日–9月12日
凡是计划在2012年秋季答辩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务必于9月12日前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资格初审时间:9月13日–9月20日
学院对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含研究生登记表、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校外导师审批表、公共课及专业课试卷)、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研究生的上述材料及名单汇总交主楼214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3、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
4、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
所有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并由各学院送审。
所有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待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正式送审的学位论文。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送审数量为一式2份。学位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印刷与装订。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
论文送审完成后请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论文送审结果录入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送审结果全部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
5、正式答辩的时间: 11月15日–12月10日
论文答辩结束请研究生秘书将论文答辩结果录入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才能在系统中填写《学位授予基本情况表》,各研究生须于12月14日前填写完《学位授予基本情况表》,否则将会影响学位授予。
秋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步定于12月下旬召开,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请各学院答辩秘书和研究生秘书于12月14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过期上交材料者将顺延至2013年6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位授予。
6、其它注意事项:
1) 2007–2009级(含)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秋季答辩。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从2012年起,学习时间超过5年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不能进行北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注册,因此学习时间超过5年的研究生将不能申请答辩(学习时间从研究生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之年开始计算),请研究生要尤其重视。
2)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缴费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③答辩申请联系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62336041赛老师。
3)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目录,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之学位表格资料中下载。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