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及2014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并请各学科、导师及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凡是计划在2014年秋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9月10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已在2014年春季提交秋季答辩申请的研究生可不再重复提交,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孙老师(主楼206)审批。
2、答辩资格初审时间:9月11日–9月17日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初审,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9月1日–9月28日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督导员。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科在研究生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手续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主楼212)。
4、现场答辩申请审核时间:9月18日–9月28日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受理。现场办理答辩申请审核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答辩申请表、答辩审核表、成绩单(一式两份)、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场办理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预审的学位论文。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间:10月17日–10月19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在10月16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由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用于预审的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不需要进行预审。
请全体博士研究生注意:
10月16日前如未提交送审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将不能进入本次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学位论文隐名送审时间:10月20日–11月19日
所有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并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送审。
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提交用于预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时,还需将相同版本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一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建议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8、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11月20日–12月18日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上报学院备案,学院通知督导。
9、答辩材料和数据上报时间:12月19日–12月22日
秋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步定于12月25日左右召开,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12月19日左右举行。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的答辩材料请各学院答辩秘书于12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于12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10、其它注意事项:
1) 秋季只受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工作,不再受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管理处唐老师联系,由唐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3)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查询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缴费查询电话:62338264徐老师,主楼209;
③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人员答辩申请联系电话:62338234 唐老师,主楼212;
4)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目录,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