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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动态

关于2014年秋季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各学院、学科及2014年秋季毕业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秋季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并请各学科、导师及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91–910
凡是计划在2014年秋季答辩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于910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
2、答辩资格初审时间:911–917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需携带全部任课教师课程成绩单、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培养环节材料到主楼207赛老师处)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3、现场答辩申请审核时间:918–928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审核工作由各学院受理。现场办理答辩申请审核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答辩申请表、答辩审核表、成绩单(一式两份)。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108–1015
所有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场办理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隐名送审的学位论文。
5、学位论文隐名送审时间:10161119
所有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进行送审工作。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由各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中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位专家。如未在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评审或评审结果未通过,研究生将无法进行后面的答辩程序。
6、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1120–1215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科负责。研究生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学科安排答辩秘书一人,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安排答辩会工作,对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应将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研究生院将随机抽查进行巡视。
7、答辩材料和数据上报时间:12191222
秋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步定于1225左右召开,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1219左右举行。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于1222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过期未在系统中上报或未上交材料者将顺延至20156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位授予。
8、其它注意事项:
1)  2011级(含)之前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秋季答辩。根据国家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从2012年起,学习时间超过5年(学习时间从研究生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之年开始计算)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不能进行北京地区学位授予信息注册,因此2014年秋季是2009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最后一次答辩申请机会,请研究生要尤其重视。
2)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培养环节、成绩查询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3)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最新通知,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的专业学位栏目中下载。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0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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