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新
各学院、任课教师:
2011年秋季研究生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已申报完毕,审批结果见附件。请各学院、任课教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保证授课效果。现对该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费用报销及其他事项作如下说明:
1. 经费说明:本项目只资助专家讲座费(标准见“管理办法”)及因当次讲座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报销在资助限额内按规定实报实销;其他无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所有餐费、材料费等均不能报销,也不能用其他发票顶替。
2. 报销要求:获批准的各项目申请人须于11月28日(第14周周一)前将专家讲座费领款单据及相关费用发票按财务处报销要求整理完毕在领款人处签字后集中一次交到学位与培养处(主楼214)审核,由研究生院主管领导和“211工程”管理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返回去财务处报销。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和“211工程”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其他说明:按通知及规定要求,各课程外请讲座学时不得超过课内学时的20%。项目完成后,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总结,及时提交《专题讲座验收表》。报销时已完成的项目须同时提交该验收表,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附件:2011年秋季学科前沿性专题讲座课程项目资助情况汇总表
学位与培养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