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上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我处根据2015年学校该项目下拨经费额度、申请人所在学科/领域分布、会议级别、申请人外语和学术水平、学院综合排序、每位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每年最多只有1人被批准参会以及获“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资助者不再重复资助等情况,最终从66个学术会议参会申请项目中遴选出28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注意以下几点:
1.有关火车票、飞机票预定、签证办理等事宜请受资助研究生自行办理。出国(境)参会研究生如需研究生院资助出国(境)参会证明的,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打印后到主楼214盖章。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
(2)期刊/论文/摘要集封面、目录、文章/摘要复印件
(3)口头报告照片打印材料
(4)口头报告证明或出席会议证书复印件(如有)
(5)《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会议情况调查问卷》
(6)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者,须提交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3.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2013年9月修订)》(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动态–关于申报2015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附件查阅或下载)。注意: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票据,会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特别是出国(境)参会者的住宿、伙食、公杂费无须提供相关发票,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2013年9月修订)》中的相关标准×会议召开天数进行报销。
4.附件1中拟资助名单不是最终予以报销名单,未成行者、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私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自动取消本次资助资格。
培养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