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学院、研究生:
为使申请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毕业和按期进行论文答辩或实践成果答辩,现将2025年申请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初审中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审查内容及要求
申请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的所有研究生首先必须完成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选修的课程和各培养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毕业研究生所完成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通过毕业申请,且各项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
(一)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审核
培养计划由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或实践研究计划组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培养计划由研究生保存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自动完成审核,同时系统将按照课程学习计划自动完成课程学分审核。
拟申请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课程学分显示为“学分未修完”的情况处理:根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核对实际所修课程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若实际少修课程,则需尽快补选,学院需及时将该情况反馈至培养办,必要时将做延期处理;若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及课程类别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学院可在新系统管理端“培养-课程学分管理”处进行人工审核,确保其实际所修课程学分符合方案的要求后点击“通过”即可。
(二)培养环节审核
1.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旧系统中已有培养环节数据已同步在新系统中。2023年9月4日以前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的结果若未及时在旧系统中录入,各学院可在新系统管理端“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结果录入”处完成录入工作,无需学生在系统中重复提交申请。
2023年9月4日以后开展的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等环节须在新系统中填报,请注意提醒研究生、导师及各环节秘书及时完成新系统中的提交、审核或结果录入。
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纸质版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由所在学院存档。学术型研究生开题通过的时间与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间隔须满一年,否则不允许申请答辩。
2.其余培养环节
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专业实践等其余培养环节注意审查其次数、累计时长、完成时间等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结果录入的方式(“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结果录入”)。其余环节均需要采取审核流程(“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研究生将其余培养环节上传至系统,导师及学院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材料提交。全体拟申请毕业研究生请于院系审核前(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及时将培养环节有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2.院系审核。各学院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完成拟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培养环节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并在新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处完成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即可在学生端登陆答辩系统参与后续毕业答辩流程。
3.材料报送。各学院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通过新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导出数据”下载并按照附表1格式汇总后,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备案。同时,将系统中课程学分显示未修完的研究生审核情况、毕业资格初审通过的学术型研究生提交的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纸质材料按附表2-4的格式汇总后报送至培养办主楼214。附件1-4的电子版发送至1090126722@qq.com。
请各学院务必加强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核,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毕业生答辩资格的初审情况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