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培养环节有效实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培养环节制度。
一、培养环节的完成要求及报送材料

备注:
1.如以上必修环节的完成截止时间与本人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出入的,请以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准;
2.以上所列必修环节仅为公共必修环节,其他环节请以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准,其他环节情况统计表参考附件8。
二、培养环节有关规定和填报表格
研究生培养环节的有关规定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培养制度”目录中查阅或下载;研究生使用的所有培养环节相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综合服务—下载中心—培养资料”目录中下载。
目前实践训练、学术研讨与报告、专业实践等环节于线上进行,各导师及学院请严格审核附件信息是否上传齐全。
三、培养环节的组织落实与信息报送
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必修环节的指导;各学院、学科相关负责人应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时间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必修环节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研究、毕业答辩申请等的顺利进行。
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落实,督促学科及时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有关安排(见附件)提前报送至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同时报备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安排专人督查培养环节的进展和实施效果。考核结束后,学科专业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将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考核情况报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验收研究生材料时须认真检查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各项意见及签字、日期是否齐全,并审查各环节是否已在新系统完成填报及结果录入。
四、专业实践相关通知
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段实践需控制在3个阶段内,累计实践时长一般不少于6个月,具体请以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培养方案中专业实践环节的要求时长为准,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与校外导师协商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经导师及所在学院批准,可自行联系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如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专业实践可在工作单位进行。
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填写“专业实践计划”,审核通过后开展实践。每个实践阶段完成后,研究生及时登陆系统在“专业实践考核”处填写阶段小结,保存后导出打印,由实践单位指导负责人评定、签字盖章后,将该单位意见扫描上传;在专业实践全部结束时再完成总体的总结报告填写(总结报告字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为准),提交后由指导教师结合各阶段的实践情况进行总体评定,审核完成后获得学分。
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始前,各学院要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保密和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并与实践单位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增强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要视情况为研究生,尤其是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实践成果,报送实践活动新闻稿、学生实践心得体会、典型案例等,逐步形成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报送邮箱:peiyang@bjfu.edu.cn)。
五、毕业环节初审相关通知
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必须完成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选修的课程和各培养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
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毕业研究生所完成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通过毕业申请,且各项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
(一)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审核
培养计划由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或实践研究计划组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培养计划由研究生保存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自动完成审核,同时系统将按照课程学习计划自动完成课程学分审核。
(二)培养环节审核
1.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等环节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系统)中填报,请注意提醒研究生、导师及各环节秘书及时完成新系统中的提交、审核或结果录入。
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纸质版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必须齐全,由所在学院存档。学术型研究生开题通过的时间与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间隔须满一年,否则不允许申请答辩。
2.其余培养环节
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专业实践等其余培养环节注意审查其次数、累计时长、完成时间等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且需重点审核附件是否提交齐全。
学科综合考试采用结果录入的方式(“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结果录入”)。其余培养环节学生需上传至系统,导师及学院审核无误后审核通过。其余环节均需要采取审核流程(“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登记审核”)。
六、材料报送时间
(一)毕业资格初审
各学院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拟申请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培养环节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并在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处完成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即可在学生端登陆答辩系统参与后续毕业答辩流程。
各学院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系统管理端“毕业—答辩申请管理—毕业资格初审—导出数据”下载,按照附件格式汇总后(附件10),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同时,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系统中本年度两学期毕业资格初审通过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纸质材料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按附件8及附件9的格式统计汇总后报送至培养办主楼214,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系统显示课程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请学院填写附件11,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二)培养环节情况汇总表
各学院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2025年两学期全部毕业生的培养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jf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33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