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教学院(部)、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研究生评教是学校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信息反馈和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本学期的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1.开放时间:课程结课第二天
2.关闭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评教方式
综合评分=学生评价×0.7+学院评价×0.2+教师自评×0.1。
所有研究生、主讲教师、学院管理人员需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研究生:进入【培养管理】-【课程教学评价】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2.主讲教师:进入【培养管理】-【教学评价自评】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3.学院管理人员:进入【课程教学】-【课程教学评价】-【院系评价】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三、评教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动员和组织学生、教师认真、客观、按时参加评教。
2.每个学生、教师都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学院管理人员应根据教师调课情况、教学资料提交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评价赋分。
四、相关说明
1.在完成每门课程评价点击“保存”后,仍可在该课程评教时间范围内调整评教选项;若点击“提交”,即完成该课程评教,将不能更改评教选项。
2.按时完成课程评价是学生的基本行为要求,请全体同学按时限、按要求完成评教。未按时完成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管理系统查看未评价课程的成绩和选修下学期课程。
3.评教过程中若有疑问或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或研究生院联系,地点:主楼214办公室,联系电话:62336041。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