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各学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深入落实国家对于研究生培养系列文件和学校研究生“1358”质量工程的任务要求,严格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决定对列入我校202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修(制)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修(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404/t20240426_1127804.html)
2.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22068.htm)
3.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
(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4.《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
5.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最新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详见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页)
6.《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
二、 修(制)订重点
1.学校2025年新增的学科专业需要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见附件2);
2.2025年学术型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内容有调整,应按附件3-5模版进行完善,全英文学术型留学研究生的中英文部分也对应进行调整;
3.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概况、必修环节、毕业(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有大幅调整,应按附件6-9模版进行完善,全英文专业学位留学研究生的中英文部分也对应进行调整;
4.凡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要求高的学科专业,2025年应加强研讨,按照附件1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精简课程。
三、 修(制)订流程与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3月1日前 |
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
2 |
3月17日前 |
学位授权点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充分征询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学科骨干、校友、社会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及外校专家的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在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基础上,对标国内3-5个国内外一流同类高水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调研、学科专业内部讨论研讨和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确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同步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 |
3 |
4月5日前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学位授权点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审议通过后,各学院将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和(牵头)学院院长签字同意的培养方案(附件3-9)及专业学位授权点课程教学计划(附件10)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科专业有关负责人审定后的调整、新开、暂未提交/未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2)和课程简介(附件13)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最新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学科专业审定通过的新任主讲教师信息表(附件1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4 |
5月10日前 |
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学院(部)提交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其他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反馈审查信息,学院对培养方案再次进行完善后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四、 材料提交
1. 北京林业大学XXX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9)
2.XXX学科、专业学位点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0)
3. 新任研究生任课教师信息报送表(电子版,仅新任主讲教师提交,见附件11)
4.调整、新开、暂未提交/未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见附件12)
5.调整、新开、暂未提交/未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课程简介(电子版,见附件13)
6. 本专业学位教指委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电子版)
7.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请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楼21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ucq03@163.com。同时,学院应对本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会议纪要、评议审核情况等做好记录和拍照,并及时归档备查。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科专业认真学习把握相关文件要求,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在全面评估各学位授权点202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明确必修环节、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其修(制)订质量。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跨多个二级培养单位的,由学位授权点申报与评估负责单位牵头组织。
附件(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
1.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5年2月26日)
2. 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新增或调整的学科专业目录
3.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调整审批表(仅限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幅度较小时使用)
4.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5.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6.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7.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8.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9.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10. XXX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
11. 新任研究生课程教师信息报送表
12-1. (适用于思政课程)研究生中文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格式及要求
12-2. (适用于除思政课程以外的其它课程)研究生中文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格式及要求
12-3. 全英文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及编写注意事项
13-1. 研究生中文课程简介撰写格式及要求
13-2. 研究生英文课程简介撰写格式及要求
14.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2024版)2024-09-12
15. 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秋季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有课程参考)
16. 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春季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有课程参考)
17. 2024-2025学年研究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详细信息
18. 新开设的研究生美育课程(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设)
19. 选课人数少连续停开两次的课程统计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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