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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研究生评教是学校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信息反馈和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本学期的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1.开放时间:课程结课第二天

2.关闭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二、评教方式

综合评分=学生评价×0.7+学院评价×0.2+教师自评×0.1。

所有研究生、主讲教师、学院管理人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研究生:进入【培养管理】-【课程教学评价】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2.主讲教师:进入【教学管理】-【教学评价自评】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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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院管理人员:进入【课程教学】-【课程教学评价】-【院系评价】页面,点击相应的课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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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教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动员和组织学生、教师认真、客观、按时参加评教。

2.每个学生、教师都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学院管理人员应根据教师调课情况、教学资料提交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评价赋分。

四、相关说明

1.在完成每门课程评价点击“保存”后,仍可在该课程评教时间范围内调整评教选项;若点击“提交”,即完成该课程评教,将不能更改评教选项。

2.按时完成课程评价是学生的基本行为要求,请全体同学按时限、按要求完成评教。未按时完成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管理系统查看未评价课程的成绩和选修下学期课程。

3.评教过程中若有疑问或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或研究生院联系,地点:主楼214办公室,联系电话:62336041。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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