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北林研培养〔2023〕07号
各教学院(部):
为使申请2023年春/秋季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毕业和按期进行论文答辩,现将2023年申请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初审中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院(部)及相关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申请2023年毕业的所有研究生首先必须完成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选修的课程和各培养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拟毕业研究生所完成的课程和培养环节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毕业,且各项材料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等必须齐全。
拟申请2023年毕业(包括春季和秋季)的研究生务必在答辩资格初审前及时将有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免影响毕业及答辩资格审核。
二、 时间安排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通过学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完成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录入工作。各学院要在2023年3月14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审查”完成对申请春季毕业答辩研究生的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的审核工作。各学科专业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要按照已发布的培养方案执行,具体可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处查阅;跨学科(门类)研究生免加修本科课程的批准情况见附表1。请各学院务必继续加强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核,培养办将对各学院毕业生答辩资格的初审情况进行抽检。
春季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结束后,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23年3月21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信息汇总-导出记录”下载并打印“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课程学分及培养环节审核汇总表”,并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到主楼214。
三、其他要求
为及时掌握春季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环节完成情况,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2023年春季毕业答辩资格初审通过的学术型研究生提交的学术研讨与报告、实践训练纸质材料按附表2和3的格式汇总后于2023年6月2日前将汇总表提交到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liuzhijia134@163.com。
2023年秋季毕业研究生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审核参考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培养办不再另行通知。
附表:
1. 跨学科(门类)研究生免加修本科课程统计表(2021级及以前)
2. 2023年毕业学术型研究生学术研讨与报告完成情况统计表
3. 2023年毕业学术型研究生实践训练完成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