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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北林研培养〔202251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热点,促进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现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2年第“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助会议类型:国内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机构举行的高水平学术会议,线上或线下会议均可申报。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1130之前。

     (三)项目申报对象:

         1. 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受邀作大会(分组)报告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学位研究生)

         2. 拟资助的参会形式优先次序为:大会主题(旨)发言、大会一般口头报告、分组口头报告、海报张贴;

         3. 同一参会形式下优先资助的研究生类型次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4. 同一参会形式、同一类型研究生优先资助在学期间已以第一作者、“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高水平学术(在学期间申请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也可视为同等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成果多的研究生;

         5. 为保证更多的研究生能参加国内学术交流,原则上每位申请人每年最多受资助一次,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该项目的受资助人数视当年经费额度而定。

   6. 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因身体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适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

3)申请资助的学术会议召开日期超出申请者毕业派遣日期的;

4)申请必备材料不齐全、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0221021前,各学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1份)

        2. 本人受邀作学术会议口头报告的邀请函复印件(1份)电子邮件形式的邀请函需由导师签字确认,非英语外文邀请函应提供经导师签字确认的中文翻译件

        3. 参会论文或摘要或其他复印件(1份,导师签字确定)

        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协议书》(一式两份)

        5. 以第一作者、“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复印件或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如有,可提交1/项)

        6. 论文或摘要或其他已被会议录用的证明

        7. 与参加会议有关的其他资助来源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1-4申请时必备材料。由导师对申请研究生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内容、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学院审核

20221025,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条件填写推荐意见,根据对申请人考评结果拟定资助的初选名单并填写“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请将候选人进行排序),将上述各项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主楼208)。

   (三)研究生院复核、公布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本年该项目下拨经费,同时结合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对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复核,对资助名单进行网上公布,并与审核获准资助的研究生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研究生研究生院各一份(受资助研究生可在提交参会汇报材料时领取)。

三、资助报销

     (一)资助范围

       1. 会议注册费

       2. 国内差旅费和补助费(仅限北京市以外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

        (二)资助方式和金额

 1. 所有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2. 受资助者应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假期除外)持参会票据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的证书/照片以及其他材料,如论文(摘要)集封面、论文(摘要)所在目录页、文章(摘要)页等复印件(如有,则需提供)(各一式一份)到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前须将电子汇报材料(其中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证书格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uepengsong@bjfu.edu.cn,审核通过后办理会议费用报销手续。

(三)拟资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

        1.未成行者;

        2. 资助名单确定后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 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擅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

        4. 已参会但未根据申报的参会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者;

        5. 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

        6. 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跃朋

地 址:主楼208

邮 箱:yuepengsong@bjfu.edu.cn

五、其他

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是我校今后几年研究生创新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的重点,也是学校第四聘期人才培养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该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做好有关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1.参加会议的出行安排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和会议举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出行前务必遵守学校相关审批报备制度的有关要求。

     2. 现国内疫情依然零星散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降低疫情风险,鼓励研究生更多参加线上会议。如会议地发生疫情,则该地区在恢复低风险地区之前禁止实地参会。

     3. 会议出行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 受资助者在会议交流或会后宣传报道时,应标明“受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国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参会”。

     5. 根据“关于申报 2022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北林研培养〔202208号),共有28项国内学术交流项目获批资助。截自目前,还未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及相关材料,未完成财务报销的资助项目,请于102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主楼208,电子材料(其中照片格式为 jpg 格式,证书格式为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uepengsong@bjfu.edu.cn)。因不可抗因素(如疫情)等原因,未完成学术交流的项目,请提交情况说明,1021日前未提交以上材料的项目,将默认为放弃资助,经费将用于资助本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2.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资助协议书

          3.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资助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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