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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拟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2022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根据学校该项目下拨的经费额度、参会形式、研究生类型等情况,决定对28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

注意事项:

一、资助范围

1.会议注册费

2.国内差旅费和补助费(仅限北京市以外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

二、资助方式和金额

所有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三、受资助者应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假期顺延)持参会票据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的证书/照片以及其他材料,如论文(摘要)集封面、论文(摘要)所在目录页、文章(摘要)页等复印件(如有,则需提供)(各一式一份)到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前须将电子汇报材料(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术会议汇报材料,其中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证书格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81584588@qq.com,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校财务处网站)。特别注意: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通知和票据(如会议通知、交通费、会议费、住宿费等)。

四、拟资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

1.未成行者;

2.资助名单确定后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擅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

4.已参会但未根据申报的参会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者;

5.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

6.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五、会议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果会议地发生疫情,则该地区在恢复低风险地区之前禁止实地参会。

六、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项目将于9月份开展。

 

附件:2022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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