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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关于申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2026年“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学院、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行学校研究生“1358”质量工程,不断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宽学术视野,促进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6“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助会议类型:

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机构举行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一般为线下会议如确需线上参会,请提交学生及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相关情况说明至主楼214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25111日——20261231日。

(三)项目申报对象:

1、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受邀作大会(分组)报告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学位研究生),国(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原则上仅限博士研究生申报

2、优先资助在学期间已以第一作者,“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学术成果者,优先考虑标志性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如下出版社(Hindawi、MDPI、Frontiers)旗下期刊或中科院预警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不在“标志性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范围内

3、拟资助的参会形式优先次序为:大会主题(主旨)发言、大会一般口头报告、分组口头报告、海报张贴

4、同一参会形式下优先资助的研究生类型依次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5、为保证更多的研究生能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该项目的受资助人数视当年经费额度而定。

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因身体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适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

3)申请资助的学术会议召开日期超出申请者毕业派遣日期的;

4)申请必备材料不齐全、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026429前,各学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申请人需“事务e办--研究生办事大厅-智慧研究生院-国内外学术交流”处填写《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其中“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仅认定已发表见刊的,相关证明材料请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成果证明材料”处。

申请入口:https://apaas.bjfu.edu.cn/dashboard/app/78/source/133c7440cf894071a71c98f41444f5d5

(二)学院审核

20265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条件,经学院评定后确定候选人排序并上报,各学院按排序上报,原则上上报人数不超过10人,并填写“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排序见附件),提交至研究生院主楼214。

同时请在“事务e办-智慧研究生院-国内外学术交流”处同意拟上报学生的申报并进行排序(不可并列)

(三)研究生院复核、公布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本年该项目下拨经费,结合学院上报名单组织专家评审2026年5月15日前资助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三、资助报销

(一)资助范围

1. 会议注册费;

2. 国内差旅费和补助费(仅限北京市以外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

(二) 资助方式和金额

1. 所有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其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2.2万元人民币/人/次;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以及全国性机构举行的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2. 获准资助的研究生签订协议见附件,协议一式两份,研究生与研究生院各一份

3. 受资助者应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假期顺延)在“事务e办-智慧研究生院-国内外学术交流”处填写《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汇报表》,并持参会票据及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的证书/照片等其他材料,如论文(摘要)集封面、论文(摘要)所在目录页、文章(摘要)页等复印件(如有,则需提供)(各一式一份)、资助协议(一式两份)到研究生院审核并进行报销。

4. 将电子汇报材料(1份情况汇报表、1份协议、1份票据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一份其他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peiyang@bjfu.edu.cn

5. 受资助者完成学术交流任务后,全部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会议费用报销手续。

(三) 拟资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

1. 未成行者;

2. 资助名单确定后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 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擅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

4. 已参会但未根据申报的参会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者;

5. 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

6. 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址:主楼214

箱:peiyang@bjfu.edu.cn

五、其他

1.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是我校研究生创新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的重点,也是学校第四聘期人才培养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该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做好有关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 在国(境)外举办会议的会议,受资助者应谨慎评估会议举办地区安全情况,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参会手续。会议出行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3. 受资助者在会议交流或会后宣传报道时,应标明“受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国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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