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签订的校际协议,拟在2014-2015学年开展校际学生交换活动,现将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国外环境学习生活;
2、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外语水平良好,满足接收院校或我校针对选拔制定的具体要求;
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5、监护人知情并支持,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满足参与交换项目所需的费用。
二、申请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校际交流赴海外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2、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报学校有外语水平要求的需提交)
4、学术成果或发表论文情况证明
5、其他获奖证明
三、具体要求
1、接收人数: 2人
2、留学期限:每人一学期
第一学期 (2014年秋季班):自 2014年9月 至2015年1月
第二学期 (2015年春季班):自 2015年2月 至2015年6月
3、选拔范围: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5、费用:免除学费,学生自行承担往返旅费和生活费。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确定自己的申报资格,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根据报名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以接收院校为单位确定候选人,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研究生院、相关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集中面试,将确定人选报至接收院校,由接收院校进行最终录取。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林宇、覃艳茜,综合楼322房间,电话:62338095。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3.20
北京林业大学校际交流赴外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