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每年向我国提供免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简称“免高奖”,英文全称:The Québec Bursary Granting Exemption from Differential Tuition Fees)。受中加双方政府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选派工作。
一、协议内容
(一)协议名额:每年享受“免高奖”总数不超过105人,含当年已占用奖学金名额,其中本科生16人、硕士研究生50人、博士研究生39人。
(二)选派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无专业限制。
(三)资助期限:本科生至多48个月,硕士研究生至多24个月,博士研究生至多36个月。以魁方最终确定的资助期限为准。
二、资助内容
获得“免高奖”的中国学生,只需交纳在魁北克省教育、娱乐和体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就读的魁北克省当地全日制学生的学费额。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获得魁北克省有关院校全日制学生正式录取通知,或是已在魁北克省就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学生。
2. 申请赴魁北克省有关院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为2015年6月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14年11月1日之前,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四)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在2015年1月10日前,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五)申请材料
1.《免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申请表(英文版)》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或在读证明一式两份;
五、评审及录取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人员的有关申请材料及名单提交魁北克省教育、娱乐和体育部。
获得提名的申请者须按规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存留学保证金和6000元国际交流服务费。
六、注意事项
(一)录取人员如学习成绩不合格、违反魁北克省管理规定(见:http://www.mels.gouv.qc.ca/international/index_en.asp?page="exempAccor)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其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二)延续“免高奖”。申请人员可在获得高一级研究生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后申请延续“免高奖”,申请材料同上。
(三)留学人员学成按期回国服务180天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提取保证金证明表》,通过审核后将退还留学保证金。逾期不归、在学习期间申请移民或长期居留海外,留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睿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传真:010-66093945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8321c906e8fd4d919374f1f4c1883cb3.shtml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