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动态
关于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是国家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学校新设立的研究生最高额度奖学金,为了做好首次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对2013-2014年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做通知如下:
1、评定方式分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公开答辩四个步骤开展。
2、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和支撑材料于10月10日前送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初评,最终确定20名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
4、学校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管理部门负责人、研究生等组成的评审组,对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提交的支撑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序装订: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2)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列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4)其它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1、9月26日学校启动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
2、9月27日-10月10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
3、10月11日-13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
4、10月14日-18日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
5、10月19-24日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公示。
四、其它说明
1、校长奖学金名额不分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获奖名单以公开答辩结果为准。
2、参评校长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为“北京林业大学”。
3、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4、获得校长奖学金,但无故欠交学费者,暂缓其校长奖学金的发放。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2338264
办公地址:主楼209
联系邮箱:bpcc0468@163.com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