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有关条例,以下研究生于2018年7月将达到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请研究生本人务必于2018年7月前申请答辩及办理毕业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附件:即将达到修业年限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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