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动态
北林研培养〔2022〕14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北林校发〔2020〕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列入我校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部分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修(制)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学校2022年新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变更招生口径的学术型硕(博)士学科、专业领域(见附件1);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连续性,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上在一个培养周期(3-4年)内保持不变。其他学科专业如依据国家或学校最新文件结合自身发展确需调整的提交附件2。
二、修(制)订口径和内容
此次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3)。
几点说明:(1)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修(制)订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时,可在学校规定的课程学分最低要求和必修环节基础上,根据所在学科特点,提出适合本学科的其他要求或更高要求;(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学科在本次修(制)订培养方案时至少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博士学科综合考试中选择一个关键培养环节制定考核分流淘汰相对标准,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进行质量跟踪或分流淘汰。
三、修(制)订流程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学科应提交的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2022年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备案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调整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仅限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幅度较小时使用)
3、北京林业大学XXX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5-8)
4、XXX学科、专业学位点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9)
5、研究生任课教师信息表(电子版,仅新任主讲教师提交,见附件10)
6、调整(新增)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见附件11)
纸质版材料请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楼214,对应电子版材料发至:liucq03@163.com。同时,学院应对本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会议情况、评议审核情况等做好记录和拍照,并及时归档备查。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请各相关学院、学科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谋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其修(制)订质量。各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2年新招生专业和变更招生口径的学术型硕(博)士学科、专业领域
2、北京林业大学2022年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备案表
3、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调整审批表
(该表仅限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幅度较小时使用)
5、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6、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7、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9、XXX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
10、研究生任课教师信息表
11-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格式及要求(中文课程模板)
11-2、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格式及要求(英文课程模板)
12、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2021版)
(目前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13、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秋季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有课程参考)
14、北京林业大学2022年春季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有课程参考)
15、2021-2022学年研究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详细信息
16、新开设的研究生美育课程(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开设)
培养办
2022年3月4日